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官員貪污腐敗

現代漢語流行一句 「官員貪污腐敗」。本人認爲此乃英語 “corrupt officials” 之直譯,雖晚清諷刺小說  『文明小史』 有用之,本人卻認爲此乃外來語借用)。

「腐敗」本義,指有機體腐爛也,明清代引申義爲文章內容陳腐,清末民國時代引申義爲制度、組織、機構、措施等混亂黑暗,人之思想陳腐或行爲墮落:
http://www.zdic.net/c/0/2f/72098.htm

雖然其引申義有所道理,但古漢語有 「貪官」、「濫官」、「污吏」,或連爲 「貪官污吏」、「濫官污吏」 等成語,比 「官員貪污腐敗」 更精煉簡明,無需依靠泛義指稱:
「貪官」: http://www.zdic.net/c/a/3e/95966.htm
「濫官」: http://www.zdic.net/c/5/108/284167.htm
「污吏」: http://www.zdic.net/c/1/1/738.htm
「貪官污吏」: http://www.zdic.net/c/a/31/77119.htm
「濫官污吏」: http://www.zdic.net/c/5/108/284168.htm

官,即官府人員,無需用複詞 「官員」。 「貪污」, 明顯係暗事,又何必添上 「腐敗」, 畫公仔畫出腸 ?

我主張之中文

我主張之中文,乃中立之中文,不偏不倚任何區域或方言,不分高下,不曰 「官話宜當國語,而其他方言邊緣化爲俚語」, 反對今代 「北化中文」 現象。

我主張之中文,乃包容之中文,不偏好任何方言詞彙,反而吸收全體漢語之詞語說法 (甚至包括現代中文今已廢棄而越南話保存之古漢語字詞)。粤語曰「粥」、闽語曰「糜」,孔穎達疏: 「糜厚而粥薄。」,既各字各義,消除歧義,則二字宜學,不宜融合成「稀飯」。

我主張之中文,乃典雅書面語式之中文,以文言爲基,以正體字爲準。

我凡講普通話之時,心裡非在講 「中文」,乃將我 「全體中文」 臨時調適於北方言 (又稱 「官話」)。

故此,我心裡 「中文」 典範,確宜稱爲 「漢文」,因爲現代中國語言身份,已俾官話霸占,夫官話,非吾祖宗所謂 「中文」也,非吾祖宗傳下之 「中華文化」 也。